为什么會这样???
第一: 思维出了問題,他们把失戀無限放大.其实只要过多十年八载回头一望.失戀只不过小事一樁, No Big Deal. 世界依然在運行,双方依然你有你生活,他有他忙碌.不要过分迷恋莎士比亚煽情的情节啦!!! (不 要误会喔!一段失恋不必沉沦十年八载才回头一望)
第二:假如其中一方放弃了这段关系,那就要立刻明白到. 这段关系以死所以不必再追根問底.因为这样对双方都沒有好处.这不是潇洒, 因为这种追根問底的的方式只會讓对方更加惱怒和厭煩.往往語言上就起冲突.避免情况恶化,倒不如選擇静静离开,快快重新收拾心情在开始新一段戀情啦!!!
第三:心理, 自残或自杀绝的行为只过想向双方发出一些信息.这些信息是想吸引对方的注意.
第一 : 受伤的一方往往心里不断的問:[ 我对你这么好,付出了那么多.为什么还是選擇离开]. 問題出現了,愛情不是等價交易不是你付出50元就要拿回50元價值的货品. 等價交易是不能应用在爱情上.
受伤的一方总是想”利”用自残或自杀方式来引起对方產生 “内疚感”.这种行为绝对不能認同.因为我深信剛剛开始对方也有可能產生一絲絲 “自責和内疚”但是我更相信”时間”绝对是最佳的稀释剂.只要对方尋找到自己值的去开始另外一段新戀情的人的时候,这件事就會开始褪色也渐渐遺忘. 那自残或自杀值得吗?
不需要認同,我只是发吓嗡疯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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